应该。当用户购买车票乘车时,其与运输公司之间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运输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当用户将行李交给司机并告知其妥善保管时,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行李进行妥善保管,但运输公司却将该行李丢失,并且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履行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此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有责任。《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对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应负赔偿责任的规定。
这个关键要看你的行李时怎么存放的,如果是你自己保管,因为不注意而被人拿走,那你是徐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你放在行李后备箱里的话,那主要责任应当由该车的车主来承担。补充:这个来说应该主要责任在该汽车,可以让他们再帮你找一下,找不到那就有他们赔偿你的损失。
旅客可依法向大巴公司主张赔偿,但行李箱如含有贵重物品,仍需要旅客来证明。
有,而且是无过错责任。旅客与大巴公司之间成立客运合同,理论上旅客会面临三种风险,第一重是人身风险,第二重是随身携带的物品,第三重是托运的行李。就本案而言,行李箱一般不随身携带,大概率是放在储物仓中,故属于托运的行李,依法适用货运合同的约定。
没有强制要求托运,行李放在车身下面的行李箱内,由站内工作人员收费并给你一张货运票。由车辆的承包者(一般就是司机)向你收取货运费,你不问他要票,他就不给了 上面三种行李运载方式,都是把行李放在车身下部,你坐的车上的。
或者直接不管丢掉。也有的情况就是说那个行李可能被人掉包了,也就是说被别的旅客拿走了。保安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时间就是赶紧去客运站,通过你的车票联找到这辆车,以后坐大巴记得要记住他的车牌号码,拍照留个底。
这一个只要你有真凭实据,你的行李箱是好的。
坐长途汽车,行李箱丢了,最好是报警处理,可以联系一下汽车的司机和这个汽车所属的车站公司。
应该。当用户购买车票乘车时,其与运输公司之间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运输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当用户将行李交给司机并告知其妥善保管时,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行李进行妥善保管,但运输公司却将该行李丢失,并且无法提出有力证据证明履行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此运输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有,而且是无过错责任。旅客与大巴公司之间成立客运合同,理论上旅客会面临三种风险,第一重是人身风险,第二重是随身携带的物品,第三重是托运的行李。就本案而言,行李箱一般不随身携带,大概率是放在储物仓中,故属于托运的行李,依法适用货运合同的约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客规》和四川省交通厅、物价局的规定退票手续费标准如下所列(退票费直接从购票款中扣划):A、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两小时前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退票费,不足5角不计收,不足1元按5角计收;B、当次客运班车开车时间前两小时以内办理退票,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退票费。
这个关键要看你的行李时怎么存放的,如果是你自己保管,因为不注意而被人拿走,那你是徐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你放在行李后备箱里的话,那主要责任应当由该车的车主来承担。补充:这个来说应该主要责任在该汽车,可以让他们再帮你找一下,找不到那就有他们赔偿你的损失。
亲戚搭顺风车因为有一段路不顺路,半路让亲戚下车自己走路回去。
小姑娘,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你只要问无愧就好了,何必那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多不值得啊,那几个大妈的品行很差劲,不用跟他们一般见识,下次她们在那样说话,你就大声把你想说说出来,古人云,仁者 。你用不着怕他们。
对,打 ,反正就是不下车,非得让下车,那么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该由长运公司负责,不负责就不下车,如果强行让下车就报警,如果把人拉到其他地方,非目的地的话也报警。这他 妈 的太不诚信经营了嘛!当然如果是正当的理由的,还是要互相理解,互相协商处理。
当我看到她和后来上车的男生一起下车的时候,我明白了。原来这个女生改变了主意,不去见网友了。可怜那位网友,半路被人截胡了。大巴惊险 每年的春节前后买票是非常难的,虽然大家都很想买火车票,可是有的时候火车票是非常非常难抢到的,在没有抢到的情况下又要去出行,所以就选择坐大巴。
法律分析:乘坐客车行李丢失可向承运方索赔。当乘客购买车票乘车时,其与运输公司之间已形成客运合同关系,运输公司应当根据合同内容履行义务。因此,当乘客将自己的行李交给司机并告知其妥善保管时,运输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行李进行妥善保管。
不一定要。行李丢失与司机有关,造成旅客财物损失,会被判处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跟司机没有关系,司机是不会负刑事责任的。
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首先运输者和旅客之间建立的是客运合同。对于客运合同的运输途中货物的毁灭、丢失的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这要看客运公司有无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旅客可依法向大巴公司主张赔偿,但行李箱如含有贵重物品,仍需要旅客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