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将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从而充分激发转企单位的活力和创造力。要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就必须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聚焦改革难点,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人员,加强社会保障衔接,维护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严格确定事业单位转企改革的对象。科学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将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
但在改革进程中,确定改革对象出现诸多难题:一些经营类事业单位总是想方设法向公益类事业单位靠拢,既享受公益类单位财政拨款,又能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获取收入;一些事业单位明明是经营类事业单位,却假公益之名成为所谓“自收自支的公益事业单位”,甚至还打着行政单位旗号收费,成为政企事不分的单位,这更应该改革;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性活动,取得经营性收入,改革来时就缩回体制内,改革过去又出来搞经营。
这都需要通过严格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以解决,科学、细致、缜密地进行分类,保证不留空当,真正做到凡是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坚决交给市场,凡是经营类事业单位都需要逐步转制为企业,确保改革政策真正执行到位。
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很难吗
因为事业单位有财政供养,转企之后自负盈亏,有些经营不善的事业单位不愿意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