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为单位小汽车摇号申请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确属亲属关系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小汽车摇号。
法律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八条 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配置指标的申请登记:
(一)家庭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构成,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
(二)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三)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悉神、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且应当符合本细则第九条中“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
(四)所有家庭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五)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指标所有人。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指歼同时唯陆冲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