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实施: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力,确保每个岗位和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安全生产目标和策略制定:确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策略,并将其与企业的核心业务目标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得到充分重视和执行。
3. 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和维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培训和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4. 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5. 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和开展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6.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性。
7. 事故应急和救援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和救援管理制度,组织和指导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8. 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应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相关方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如事故、生产异常等情况,并积极参与和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上述仅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一些安全生产职责,具体职责还需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特定情况进行确定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