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影响,教育局对教师穿戴的要求是得体,无具体要求是否纹身。
具体的申报要求: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说课分为:面试、试讲)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5、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6、体检程序中要求,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风、黑色素痣者为不合格。
7、手臂有大面积的纹身,认为有损教师形象,当地教育部门认定检验不合格,企事业单位对纹身没有具体说明。
8、体检主要针对是传染性疾病,没有文件规定教师、OFFICE员工、公务员、记者等员工不允许纹身,体检时有的岗位有标准不能有纹身。
9、只要够隐秘也没有问题,如果要张扬个性,要注意很多人因为个人形象而失去工作,别给别人抓住小把柄,位置比较明显的,进事业单位还是去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