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 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需要有专业技能和知识,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要求非常严格,且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集中精力去完成工作。
2. 同时兼任两个公司的话,会给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影响,不仅会增加其工作量和负担,而且容易出现精力无法集中、监管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等现象,对企业和消费者都有一定的风险隐患。
3.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的,因此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必须保证其职业操守和专业执业水平,不能分心,更不能兼职。
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可以兼任两公司吗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是不可以兼任两家公司的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因此,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专职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不宜兼任两家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人可以兼任两公司吗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
但是1.2.3规定:企业负责人应当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所以,结论应该是:不可以。 因为人力资源明显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