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大写一般都是用在票据上,中文大写数字写好后面加整字,以免被涂改。比如壹佰伍拾元整。小写数字是前面一定加¥,以免被涂改。小数点后面的0都写上。比如¥150.00元
数字大写小写书写规则
数字的大小写书写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一般情况下,整数的大小写书写方式是以大写字母开头,例如:“一百”用“100”表示;
2. 当整数为“一”时,可以省略,例如:“一十”可以简写为“十”;
3. 当整数以“一”开头且后续数字为“两”时,可以简写为“二”,例如:“一百二十”可以简写为“120”;
4. 当整数以“一”开头且后续数字为“三、四、五、六、七、八、九”时,一般可以简写成“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
5. 小数的大小写书写方式是以数字开头,后面跟着小数点和小数部分的大写字母,例如:“0.5”用“零点五”表示;
6. 百分数的大小写书写方式是以数字百分号百分之开头,后跟着的数字部分使用大写字母,例如:“50%”用“百分之五十”表示。
总的来说,数字的大写小写书写规则主要是根据数字的位数和数字的读法确定,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简化。
数字大写小写书写规则
一、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
二、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月15日应写成零壹月壹拾伍日,再如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三、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数字大写小写书写规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
4.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