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用“的”。
“的”—定语的标志,通常有三种用法。用在定语与中心语之间,表示两者之间的领属关系,置于定语之后,修饰词与词组之间的关系。放在主语与宾语的前面,用于限制后面的事物。结构形式一般为形容词、名词(代词)+的+名词,如:白天的太阳,黄山的迎客松,炫酷的跑车……
“得”—补语的标志,通常放置在谓语之后,是用来连接表示程度或结果的补语。同时,补语部分常为表示动作的词或词组,用以说明动作发生的情况或进展的程度,且后面的词或词组对前面动作发生的情况有补充说明的作用。结构形式一般为动词/形容词+得+副词(补语),如:他把摩托车轮毂擦得干净锃亮、气得破口大骂、感动得潸然泪下、开心得合不拢嘴……
“地”—状语的标志,通常放置在谓语、形容词或动词之前。“地”后面通常只跟表示动作的词或词组,用于描述或限制后面发生的动作,且前面的词或词组会用来形容后面的动作。结构形式一般有形容词+地+动词、副词+地,表程度、范围,如:天慢慢地炎热起来、从容不迫地回答、斩钉截铁地回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