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投稿:旧巷念人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8 11:02:35
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1.

原始凭证及相关单据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签字,不得随意、无序签字。

2.

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负责人应使用蓝、黑色碳素笔签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非蓝黑色碳素笔等签字

3.

如单据背面无法签字的情况下需在单据正面的右边位置签字,不得在凭证对奖联及发票印章上签字,不得在凭证左上角签字。

4.

签字应清晰可辨并注明签字日期。

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一是经办人员签字;二是分管科室长签字同意;三是个人及分管科室长签字后,交单位财务部门,财务交单位分管财务的,牵头会审会签,签后交财务室报帐。

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原始凭证的签字规定为:应使用蓝、黑色碳素笔签字,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非蓝黑色碳素笔等签字,不得随意、无序签字,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1. 是必须的。
2. 这是因为原始凭证上的签字可以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凭证被篡改或伪造。
签字是一种法律上的确认和承诺,可以追溯到签字人的身份和责任。
3. 此外,签字规定还有助于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签字规定还可以提醒相关人员对凭证进行审查和核实,避免错误和失误的发生。
因此,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

原始凭证上的签字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依据的原始凭证,必须经办人签字或盖章、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审批人审批签字或盖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其授权审核人审核签字或盖章。因此,记账会计不一定必须在原始凭证上签字,而是必须对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核,并以此作为记账的依据。

原始凭证的签字审核只需经过业务直接人还有各关系部门负责人已及单位领导,如该支付凭证是由会计审验后直接提交出纳付款的,那么则应由会计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