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
监测因子:⑴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⑵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⑶对于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
两公司共用一个排放囗且监测因子相同,可只安装一套监测设备吗
严格上来说,两家企业是不能共用。两家企业即代表两个责任主体,企业主体应各自完成信息化监控建设,不允许共用一套监控设备。
两公司共用一个排放囗且监测因子相同,可只安装一套监测设备吗
不可以。
两家公司即代表两个责任主体,因为各自的企业有各自的特点,排污监测设备不宜共用,而应该分开利用,才能更好地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