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败诉后如果需要另行起诉,则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判决文书中的相关规定的时间来进行。一般来说,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就原告诉讼请求相同的案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不受对方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的限制。如果过了一年还想再次起诉,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并咨询当地的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一审败诉了多长时间可以另行起诉
六个月以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