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初三中途转学可以转吗

投稿:栀夏微凉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02 20:58:21
请问初三中途转学可以转吗

不可以

学生不准任意转学,学生有下列借口之一者允予在公办初中之间转学:学生户籍及住址跨省、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初中,且路途较远,到原初中读书确有困难者。转学不得变换就读年级。  经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正常转学生、借读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也不得额外收费。  转学手续:看护人持户籍或寓居地变换资料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解决“认可接收转学、借读证明”(附表一)(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议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认可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寓居地变换资料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准许后,将准许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准许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附表二),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认可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解决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解决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寓居地变换的资料原件,当户籍与寓居地资料不一致时,以寓居地资料为准。  初一新生通常不准在市内转学。学区相邻的两个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  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寒暑假解决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对自愿要求转入民办学校的学生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如确属特殊原由,则由看护人提议书面转学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同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