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怎么收取暖费

投稿:清语暮歌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8 20:12:27
阁楼怎么收取暖费

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两部制供热价格标准计收热费。基本热价为3.45元/平方米(正常价格为6.90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基本热价为1.45元/平方米,差价部分(2元/平方米)由同级财政承担;计量热价为0.153元/千瓦时。

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按照供热建筑面积11.5元/平方米计收热费(正常价格为23元/平方米),低保户家庭按供热建筑面积9.5元/平方米计收热费,差价部分(2元/平方米)由同级财政承担。其中,阁楼等特殊用房有房产证(合同、协议)的,按其注明的建筑面积计收热费;没有计费面积依据的,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测绘机构测量供热建筑面积,测量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