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和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因此,国家在征收商品房时,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且需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