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按规定通常为三十年。根据《会计法》规定,对于未按规定保管而导致凭证丢失的,将对企业负责人处以2000元至2万元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甚至取消会计资格并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通常为几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规定为30年.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
会计档案将原附表1、2中保管期限为3年、5年、10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10年.
会计档案将保管期限为15年、25年的会计档案统一规定保管期限为30年.
每个企业都必须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账簿登记,如实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通常为几年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15年,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保管期限都是15年。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