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子文言文

投稿:八小九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2 10:52:04
潘子文言文

晋 潘岳 的自称。

《文选·潘岳〈西征赋〉序》:“ 潘子 凭軾西征,自京徂 秦 。” 李善 注:“ 潘子 , 岳 自谓也。”后亦以代指 潘岳 。 唐 岑参 《春寻陶处士别业》诗:“花明 潘子 县,柳暗 陶公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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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原文: 苏之吴江有吴炎、潘柽章二子,皆高才,当国变后,年皆二十以上,并弃其诸生,以诗文自豪。既而曰:“此不足传也,当成一代史书,以继迁、固之后。”于是购得《实录》,复旁搜人家所藏文集奏疏,怀纸吮笔,早夜矻矻。其所手书,盈床满箧,而其才足以发之。及数年而有闻,予乃亟与之交。 会湖州庄氏难作。庄名廷鑨。目双盲,不甚通晓古今。以史迁有“左丘失明,乃著《国语》”之说,奋欲著书。廷鑨招致宾客,日夜编辑为《明书》。廷鑨死,其父胤城流涕曰:“吾三子皆已析产,独仲子死无后,吾哀其志,当先刻其书而后为之置嗣。”遂梓行之。慕吴、潘盛名,引以为重,列诸参阅姓名中。 书凡百余帙,颇有忌讳语,本前人诋斥之辞未经删削者。庄氏既巨富,浙人得其书,往往持而恐吓之,得所欲以去。归安令吴之荣者,以赃系狱,遇赦得出。有吏教之买此书,恐吓庄氏。庄氏欲应之,或曰:“踵此而来,尽子之财不足以给,不如以一讼绝之。”遂谢之荣。之荣告诸大吏,大吏佑庄氏,不直之荣。之荣入京师,摘忌讳语,密奏之。四大臣大怒,遣官至杭,执庄生之父及其兄廷钺及弟侄等,并列名于书者十八人,皆论死。其刻书鬻书,并知府、推官之不发觉者,亦坐之。发廷鑨之墓,焚其骨,籍没其家产。所杀七十余人,而吴、潘二子与其难。当鞫讯时,或有改辞以求脱者。吴子独慷慨大骂,官不能堪,至拳踢仆地。潘子以有母故,不骂亦不辨。 其平居孝友笃厚,以古人自处,则两人同也。予之适越过潘子时,余甥徐公肃新状元及第。潘子规余慎无以甥贵稍贬其节,余谢不敢。二子少余十余岁,而予视为畏友,以此也。方庄生作书时,属客延予一至其家。予薄其人不学,竟去,以是不列名,获免于难。二子所著书若干卷,未脱稿,又假予所蓄书千余卷,尽亡。予不忍二子之好学笃行而不传于后也,故书之。且其人实史才,非庄生者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