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藏高速路怒男子案件的最新判决是在2021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刘某某被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