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干部离任补贴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离任村干部工作的通知》,对已经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按照不同职务和服务年限给予相应补贴。
其中,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村委会主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其他村干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服务年限越长,补贴标准越高,最高可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离任村干部在享受补贴期限内,如再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干部职务,应当停止享受补贴。
同时,对于已享受补贴的离任村干部,如被查实存在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等行为,将取消其补贴资格。
沧县农村村干部离任补贴标准
1. 离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书记、副书记每月补贴300元。
2. 离任村委会委员、会计、村长、副村长每月补贴200元。
3. 离任村委会副会计、文书、监委、纪委、选举委员、扶贫工作队队长、村务监督员、自来水站站长、林场管理员、畜牧站站长、农机站站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宣传委员、妇女主任、组长、副组长、学校校长、教师、医生、卫生员、社会工作者、村级企业负责人、村级合作社理事、村级公益性组织负责人每月补贴100元。
沧县农村村干部离任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如下:
1.
连续任职满6年或累计任职满9年的,按照不低于现在在职村书记基本报酬标准10%核定;
2.
连续任职满12年或累计任职满18年的,按照20%的标准核定;
3.
连续任职满18年或累计任职27年以上的,按照30%的标准核定。村主任按照正常离任村主任的生活补贴标准,则按照相同任职年限正常离任村书记生活补贴标准的80%来核定。
沧县农村村干部离任补贴标准
最新农村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
最新农村离任村干部补贴标准如下未满5年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150元,按每任职1年每月增加70元标准予以补助;
2、累计正职工龄在5-20年(含)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500元,以5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10元;3、累计正职工龄2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补助金为650元,以20年为基数,每超任1年每月增加20元,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