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是指在结婚或离婚登记过程中,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利用假名字、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名字等进行婚姻登记,致使婚姻登记信息失真虚假。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除了‘假结婚’‘假离婚’,还有一些其他欺骗行为。比如,有婚史但欺骗对方、存在精神疾病但不告知,这些都属于婚姻登记失信问题。”
什么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
婚姻登记严重失信是指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行为或者行为结果,严重影响婚姻登记管理的信用记录。
例如:未经过对方同意,私自虚假登记婚姻;假冒公民、使用他人身份证件等危害他人的登记行为;恶意串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进行虚假登记等行为。
这些行为严重损害法律的公信力,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被认为是婚姻登记严重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