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的李汉文判了几年

投稿:坠落天使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9 20:32:29
龙江县的李汉文判了几年

被判了12年,是一起发生在中国黑龙江省龙江县的刑事案件。尹秀祚是该县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在被查出贪污后被调查,但他在接受审查时死亡。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权力滥用和监察机制不足的并在当地引发了广泛的反响。

龙江县的李汉文判了几年

以放火罪判处李汉文有期徒刑15年,以抢劫罪判处李汉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合并执行死刑,并赔偿受害人亲属有关经济损失12万余元。

人物简介: 李汉文, 担任 龙江县富贵华庭洗浴水汇中心 等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 龙江第三医院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利亨粮油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黑蒙牲畜交易有限公司 等公司股东, 担任 齐齐哈尔利亨粮油有限公司 等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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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

被告人李汉文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唐敬、马永常、陈正军分别被判处十五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