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定作人对选任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无法确定一个固定比例。
1. 在选任过程中,如果自建房定作人存在明显的过失或失职行为,导致选任出现问题,那么自建房定作人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
例如,未经适当核查和评估就选任了不适合的人员,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应当承担较高比例的责任。
2. 另一方面,如果自建房定作人在选任过程中充分尽到了应有的义务和责任,但由于各种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选任出现问题,那么自建房定作人应当承担相对较低比例的责任。
比如,在选任时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但后来发生了意外情况,造成选任无法持续,责任比例可能会较低。
总之,自建房定作人对选任有过错时应当承担责任,具体比例需根据具体情况评估确定。
自建房定作人对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多少责任,比例多少
:房东因没有把建房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单位,应当对选任有过错承担损失30%的责任,其他由承包的包工头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