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试点5所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优先面向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招生,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5所试点园分别是:兴庆区第二幼儿园(原清湖幼儿园)、兴庆区第六幼儿园(原林华幼儿园)、兴庆区第十四幼儿园(原嘉园幼儿园)、兴庆区第十五幼儿园、兴庆区第二十幼儿园。
兴庆区根据适龄人口数量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试点5所城市区域直属公办幼儿园优先面向对应小区内的兴庆区户籍幼儿和购房户子女招生,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5所试点园分别是:兴庆区第二幼儿园(原清湖幼儿园)、兴庆区第六幼儿园(原林华幼儿园)、兴庆区第十四幼儿园(原嘉园幼儿园)、兴庆区第十五幼儿园、兴庆区第二十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