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1月30日起,不动产登记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
不动产登记业务为:乌鲁木齐全市辖区内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不动产权利的头次登记、变更、转移、注销、更正、异议、预告和查封登记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纪以前是乌市房产管理局办的那年移交给市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以前是在2018年移交给了市自然资源局。
原因是随着国家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推进,为了更好地统一管理和规范房产信息,乌市房产管理局将不动产登记工作交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这样可以通过整合资源,提高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这一举措也是为了适应国家政策和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确保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和顺利进行。
这次移交后,市自然资源局将负责相关的不动产登记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