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孩童抱金砖行于闹市出处

投稿:八小九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22:29:15
三岁孩童抱金砖行于闹市出处

三岁孩童抱金砖行于闹市出自《左传》,这个典故的意思是,一个年幼的小孩子,身上揣着巨额钱财,独自在人流穿行不息的闹市行走,很容易被人盯上,最后导致钱财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怀璧其罪。意思就是告诫人们,人在实力不够的时候,为人做事一定要低调,防止在事情还没做成的时候,成为别人的目标。

三岁孩童抱金砖行于闹市出处

这个描述可能源自于中国的一则寓言故事,名为《三岁读孙子》。故事讲述了一个年仅三岁的小孩,在闹市上抱着一块金砖行走,引起了众人的围观和赞叹。故事的寓意是教育孩子应该早早地接触书本知识,使其早日成为有才华、有智慧的人。同时,这个形象也反映了人们对于早教和对孩子才能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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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左传-桓公十年》。

《左传》,旧传为春秋时期左丘明著,近人认为是战国时人所编,是中国古代一部叙事完备的编年体史书,更是先秦散文著作的代表。作品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春秋内传》、《左氏》,汉朝以后多称《左传》。它是儒家重要经典之一,是历代儒客学子重要研习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左传》实质上是一部独立撰写的记史文学作品,它起自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迄于鲁哀公二十七年(公元前468年),以《春秋》为本,通过记述春秋时期的具体史实来说明《春秋》的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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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持金过闹市这个典故出自《左传》。

大意是一个年幼的小孩子身上揣着巨额钱财独自走夜路,很容易被抢。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怀璧其罪。出自春秋 《左传·桓公十年》: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