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黄陂曾桂祥判几年

投稿:八小九 优质问答领域创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30 11:14:09
兴宁黄陂曾桂祥判几年

2年~6年,今年3月,包括梅州市安监局原局长王卓雄、原副局长李振模,兴宁市国土局原副局长李振权等人在内的大小官员共16人被梅州三个基层法院同时分别以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6年。